【申5:16】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十诫的前四诫是处理人与神的关系,后面六诫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
作为神的儿女,如何与人相处,是建立在遵循神的法则的基础之上;反之,如果跟人相处不好,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跟神的关系出了问题。
今天我们思想第五条诫命:“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基督徒应当“在主里听从父母”(弗6:1),这是神的祝福流通的管道。
孝顺、尊敬父母,是人一生的本分。孝敬父母的方式,包括在他们有物质经济需要,或是患病、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供养他们,也包括尊重他们的决定,听从他们的吩咐,不要言语顶撞等等。
我们若希望儿女孝敬我们,我们就该先孝敬我们的父母。父母是生命的源头,而最初的源头就是神。我们不忘生命的源头,敬畏神,就理当孝敬将生命传递给我们的父母。同时,孝敬父母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能“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参弗6:3)让我们抓住这美好的应许,好好孝敬父母吧!
不过,如果父母还没有信主,孝敬父母最好的方式,就是带他们信主,让他们也得到从神而来的生命;若是父母同为基督徒,对他们最好的孝敬,不止是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更要将他们敬虔的典范传给下一代。
今天你以什么方式来表示孝敬父母?你的生活是否能让父母感到安慰,让天上的父满意呢?
【祷告】
耶和华我们的神,你赐给人诫命,是为了人的好处,让顺服敬虔的儿女能充充满满地从你得祝福。求主加力量,我们中间如有父母还不认识你的,让我们有智慧向他传讲得救的真理;若是我没有完全按着你的意思来孝敬父母,愿主的灵引导,让我更多体贴神的心意,也更多地照顾到父母的感受,在主里成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约翰福音3:7】“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重生”,是救恩最基本的课题,我们必须留意自己是否真正“重生”。很多人以为他们重生了,其实未必。无论你是出生在基督教家庭,或者你自称是基督徒,这对你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除非再加上——被圣灵重生。
“重生”是一件奥秘的事,很难用人的言词来描述,如圣经所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然而,这种改变是可以感觉到的;圣灵的工作可以被人晓得,蒙恩的经验也能被人感到。重生后,你会发现并感觉极大的改变,这伟大的工作是超自然的。这不是人为的一种工作,不像外科医生在你身上动个手术,或是在你户口簿上更改姓名而已,那是一种内在生命的改变,不是三言两语就可说尽。总之,你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把一个死尸洗干净、装扮起来,跟使他复活过来是截然不同的事;人只能装扮,惟独神能使死人复活。若你已被“重生”,你必会承认:“主耶稣,永活的父!你是我灵性的父亲。若没有你的气息苏醒我的灵魂,我今天必仍然‘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有了耶稣,我们才有盼望,没有耶稣在我心中,一切都是空的。
愿主使我们能切实明了这个性命攸关的真理,因为未重生的人,就是未得救、未被赦免的人;而没有神,就没有盼望。愿我们每个人都对重生有确定的把握,有永生的盼望!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你教训我们“必须重生”,愿主让我清楚明白我是否重生,拥有新生命,因为这关乎我是否真正得救。其实这是我能知道的,因为有你的灵在我里面,开启我提醒我。主啊,我的生命是从你而来,我愿把这生命都奉献与你,让我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愿圣灵一路带领,使我能活出你所喜悦的人生! 如此祷告感恩祈求,是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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