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5:21】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第十诫让人“不可贪恋”。
神的十条诫命以人类的一个内在的失败──贪婪──作为结束,这很引人深思,因为这是直接指向内心的一条诫命。
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是人性固有的缺点。当这还只是一个念头的时候,没有法庭能对此加以惩罚或规范。但是作为神的子民,不能满足于外面不做,心思意念也必须圣洁,要安于神所赐给自己的那一份,而不要贪图别人的。这是一个广泛的原则。一个人能做到没有贪婪,就可以享受内心的安息和喜乐,因为对属神的儿女来说,只有神是我们全部的满足。
在新约中有一句对应的经文:“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许多罪行和过失是被各类欲望所刺激才造成的,内心的想法最终会导致实际的行动。对于基督徒来说,最可怕的就是因着贪恋,结果如同经文所说:“被引诱离了真道”,以至于不再喜乐,陷在愁苦中不知所措。
今天的世人活得很累,是因为不断的攀比,无论是物质方面,还是虚荣方面。羡慕别人、心存妒忌是有害无益的,我们应当以自己所有的为满足,除去贪心。因为神能供应我们的一切需要,即使没有将我们所想望的一切赐下,也是美意。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4章中特别强调知足(参腓4:11),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应总想着自己所缺的,反而应当感谢神已经赐下的,以此为满足。而最难得、最贵重的产业,乃是神白白赏赐、人人可得的,就是藉着主基督而得的永生。
地上的一切都是暂时和虚幻的,有了主耶稣这无价之宝,我们还贪图地上的什么呢?
【祷告】
耶和华我们的神,感谢你赐下独生爱子,给我们最宝贵的生命;感谢你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让我们一无所缺。主啊,你告诉我们,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求主鉴察,看我里面有没有贪恋之心,是否嫉妒别人比自己强,求主拿掉我一切不讨你喜悦的心思意念,以自己所拥有的为满足,以主为最大的满足,按着主的旨意而活! 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罗马书7:13】……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信主的人更要留心,不要以为罪是小事。
刚刚信耶稣的时候,基督徒对罪非常敏感,一点微小的罪就觉得可怕;对神也是异常敬畏,惟恐犯什么错得罪神。
初信者的虔敬生活,像一颗柔嫩的小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能长成一颗大树;可惜,一个基督徒也可能逐渐变得麻木刚硬,开头所犯的小罪,现在一点也感觉不到是罪了。
人与罪乃是渐行渐近的。起初小罪在我们身上发动,不久我们就说:“这不是一个小罪吗?”不久又来了一个,更大的一个,接着又来了一个,直到后来,我们逐渐地感到罪并不算一回什么事了,于是产生了一种不纯洁的想法:“我还未犯什么明显的罪。不错,我是差了一点,但是还没有偏离正路。一点小罪无伤大雅,我或许说过一句不洁的话,但我们大部分的谈话是很正当的。”我们就这样文饰我们的罪,维护我们的过错,给它穿起雅观的衣服,给它起个中听的名字。
基督徒呀!要留意,不要轻忽看待细微的罪,以为它没什么关系。要小心,免得一点一点地落到罪里。小狐狸能把成片的葡萄毁坏,不是吗?微小的珊瑚虫筑成的礁石,也能使一只船撞坏。罪,难道是一件小事吗?它是刺痛救赎主的头的荆棘,并扎伤他的心!它使他受痛、受苦、受伤。
若你把这些小错放在永恒的天平上来衡量,你就要逃避它像逃避一条毒蛇一样,并且觉得微小的邪恶的表现也是可怕的。若你真知道救主是被一切罪恶所钉死的话,那么你就会看到:这带着毒钩,要把人带到地狱的罪,实在是“恶极了”!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为我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为要救我脱离罪的辖制和捆绑。既是这样,我还怎么能够再回到罪恶中打滚呢?主啊,赦免我有时候对罪不太敏感,或者以为犯一些小错是不拘小节,只要在大事上有节制不犯罪就好。求主的灵引导,让我看罪如同白雪上的一点污泥那么明显,不愿被它玷污,立志跟随主耶稣,活出圣洁的人生! 如此祷告感恩祈求,是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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