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2:1-3】“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侍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世人的本性贪图方便,连敬拜假神的事也喜欢方便,在大小山岗、青翠树下,五花八门、乌烟瘴气,随处都可以按照不同风俗进行崇拜的仪式,但是神在敬拜的事上却丝毫不会通融(参5节)。偶像和假神,都是人的发明,也是鬼魔的欺骗。信徒在事奉神、敬拜神的事上,千万不可学效外邦人的做法。
神要他的百姓进迦南以后做几件事:拆毁祭坛,打碎柱像,焚烧木偶,砍下雕像,彻底毁掉一切偶像,除灭它们的名。神是要得着人的心,让人尊他为主。今天在神的儿女中,在教会中,神所最忌讳的一件事,依然是拜偶像。不仅指人手所造的有形偶像,也指撒但所利用的一切工具,就是那些在信徒的心目中能取代神的地位,令人追求那些人、事、物过于追求神的无形偶像,简单的说,就是那些让你远离神、变得冷淡的事物,就有偶像的嫌疑,会让你失去内心的平安和祝福。愿我们每天都用神的话来除灭那些偶像!请再思想一下,你生命中是不是还存着没有彻底清除掉的偶像?
【默想】
父神啊!从前你将以色列人从为奴的埃及地领出来,赐给他们迦南美地,要他们赶出那地的民,砸碎那地的偶像;今天你也将我们从世界分别出来,追求圣洁,要我们砸碎有形无形的偶像,单单敬拜你。我愿从生活中除去错误的崇拜,除去一切引诱我的心偏离神去犯罪的事,求主帮助,时时提醒,让我的敬拜蒙你悦纳!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路加福音15:21-22】“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
蒙基督宝血洗净的人,不需要再像罪犯一样,到审判的上帝面前去认罪。从律法的角度来看,基督已永远除去我们的罪,因此我们不再站在被定罪的地位,反之,已经是被爱我们的主接纳了。
但是,因为我们的生命还在成长的过程中,如同孩童一样,所以也会如孩童一般犯罪,必须每天到天父面前认罪。就像犯了错的孩子必须向地上的父亲认错一样,神的灵在心中提醒我们,作为基督徒,我们向天上的父也有相同的义务。
我们每天都会犯错,若不能每天蒙饶恕,就不能安歇。若我们没有寻求赦免,冒犯天父的罪没有被洗净,会感到自己与他远离了,甚至不敢向他祈求。就像浪子一般,虽然仍是儿子,却远离了父亲。但是只要我们因为得罪了如此厚爱仁慈的父亲而忧伤,回转来到他面前,向他不停地倾诉一切,直到相信自己蒙赦免了,就会感受到父神对我们圣洁的爱。
基督徒的一生,不仅要走过得救的路,还要不断经历耶稣基督,享受与主同在的平安。像罪犯一般认罪,与像儿子一般认罪,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父亲的胸怀,是为后悔认罪的儿子预备的。耶稣基督的宝血为我们一次洗罪,我们就洁净了;但是我们每天行走在这地上,被沾污的双脚,仍然需要常常被洗净。这样,我们的全身就干净了!
【祷告】
天父啊,饶恕我不完全明白你的爱,当我犯罪得罪你的时候,我会远离你,害怕与你亲近;但是你却如同父亲,天天站在家门口等待我回来,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向你说:“父亲,我得罪了你,求你赦免!”主啊,感谢你总是接纳我,愿我时刻活在你的同在中,对罪敏感警醒,若是犯罪就及时回转,每天被你洁净!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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