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8:6-8】“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侍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侍奉一样。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份祭物与他们同吃。”
“利未人……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样。”这是描述一个利未人卖了他原先居住的城中的家业,迁到神立为他名的地方(就是神的约柜所在之处)去事奉他。他要与其他利未人同分祭物,而这是在他卖祖先产业所得的以外。
愿意到神立名的地方侍奉,是为要亲近神,活在神的面光中,实际地进行事奉工作。这样从心里开始要事奉神,一方面是信服神,一方面也是爱神。旧约律法下的事奉是如此,在新约恩典中的事奉更是如此。
马太福音中,耶稣差遣十二门徒出去传福音,告诉他们:“行路不要带口袋,……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10:10)。当主的仆人为福音奔忙的时候,主总会为他们预备,使他们不必为生活琐事操心,而能专心事奉神。今天你服侍神,要放下自己的计划、自己的时间,你有没有这样的信心和爱心?
从圣经的立场看,你能以什么方式来尊敬神所赐,在我们中间服侍、劳苦的弟兄姊妹呢?
【默想】
爱我们的神,你在律法中明确保障了利未人服侍你以及获得生活所需的权利,让他们可以专心事奉你;而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因着主耶稣的恩典,来承当这新约的执事,让我们按着各自不同的恩赐来服侍神,这是多么美好!愿我对弟兄姊妹的服侍,能蒙你悦纳;若是主有特别的带领,让我放下一切来全心服侍你,我愿遵从。这就是我最大的喜乐和满足!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诗篇51:14】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
大卫在这一个严肃的认罪中,道出了他的罪。他并不称此罪为“杀人罪”,或轻描淡写地视之为“在不幸的意外中误杀了一个好人”。反之,他用了真正的名称──“流人血的罪”。虽然他并没有亲手杀害拔示巴的丈夫,但是却暗中策划,使乌利亚被杀。因此,在上帝的面前,大卫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们要学习向上帝诚实。不要将邪恶的罪冠以好听的名称。不论你如何称呼罪,罪都不会变得甜蜜美好。让我们以上帝的眼光来看自己的罪,敞开心门,承认罪的真实本质。显然,大卫对自己的罪之严重性有很清楚的认识。今天我们对自己的罪有没有这样清晰的看见?
有时候,我们也许用言语来轻忽地表达自己的认罪,但是,要感受到其深沉的意义,却是更困难的。诗篇第51篇,是痛悔心灵的写照。让我们寻求同样的心灵破碎。虽然我们的话可能表示懊悔,然而,我们的心若不警觉到罪的代价是地狱,就不会有真正的“忧伤痛悔”,不能期望得到神的宽恕。
这节经文是向救恩之主恳切祈求的代表。主有赦罪的权柄,他应许,凡寻求他面的可以得救。他是我的救赎主!诗人以称颂的誓言结束他的恳求。上帝若拯救他,他必高声歌唱。在如此浩大的怜悯之前,谁能以别的形式代替歌唱?请注意歌的主题──“上帝的公义”。我们必高唱宝贵的救主所作成之工。获得最大宽恕之爱的人,其歌声必是最宏亮的!
【祷告】
公义慈爱的父神,你是拯救我的神!你拯救我脱离了罪的权势,今天我求你也“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因为“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5:6)。求主让我时刻警醒,虽然我没有在事实上流人血,但是我的内心有没有对人怀怨,有没有怀着恶意?愿主的灵来更新、洁净,使我的言语行为、心思意念都成为圣洁,并为此常常感恩赞美!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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