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2:22-24】“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律法规定,在两个各自有婚姻关系的人中间发生淫乱的事,“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
有婚姻关系的人,包括已经结了婚的,和已经有了婚约但还没有结婚的(在以色列人中,订婚跟已婚具备同样的约束力)。在这个些人中间,神不允许发生淫乱的事,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就是破坏夫妻联合的见证,作了神眼中的恶。因此男女二人都必须治死,参与淫乱的双方均要为自己的罪恶付上生命的代价,“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当今世人可能已经接纳了淫乱这种罪的存在,但神永远不会认可这样的行为。
接下来讲到另一件与奸淫相关的事,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已经许配别人的女子行淫。至于案件是强奸还是通奸,则在乎女方是否默许此事。在城里,她若不叫喊,则被视为默许(23-24节);若发生在郊外,人往往对可疑之处作有利于她的解释,因而只有男方被处死(25-27节)。
这条例的根本精神是,在适用律法时,不可只看结果,而是要充分考虑产生结果的动机。也就是要严格地审查,是出于自愿的犯罪还是不可抗拒的受害。因此我们就能理解,经文对于将女子也治死,所给出的具体原因:“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相当于自愿行奸淫了。
人是看外表,耶和华是看内心。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在当今社会,许多人虽然没有实际的淫行,但是内心有淫念吗?作为基督徒,今天让我们思想,你在男女关系上所持的是什么标准呢?你是否愿意为贞洁的婚姻付出代价?
【默想】
耶和华我们的父,你是鉴察人心的神,人的任何心思意念,都不能逃过你的眼睛。人可能没有条件做一些恶事,或者迫于社会压力而不敢做一些恶事,但是他的内心洁净吗?主耶稣说,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今天让我以这句话时时警醒,知道自己内心没有良善,一切的恶念,靠着自己无法去除,但是靠着主耶稣,可以治死犯罪的老我,在主眼中被看作洁净。愿主一路带领、保守!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何西阿书11:4】我用慈绳爱索牵引他们,我待他们如人放松牛的两腮夹板,把粮食放在他们面前。
我们的天父常以慈爱的绳索牵引我们,但是我们却迟疑不敢奔向他!对于他温柔的推动,我们的反应是何其缓慢!他吸引我们来操练对他存着更简单的信心,但是,我们常常像马大一般,不将属世的烦恼交给上帝,而是自己背着重担,同时,又想去事奉他。
贫乏的信心,使我们的灵魂变得瘦弱。虽然上帝应许过要大大充满我们,我们却常常不肯向他大大张口(参诗81:10)。
以上这些,是不是你的景况呢?
今天,父神要吸引我们到他自己那里。我们能听到他说:“孩子,来吧,相信我!幔子已经撕裂,进到我里面来,大胆来到我的施恩座前,我值得你完全的信任!将你的忧虑之尘抖下,穿上喜乐的美衣吧!”
父神也吸引我们与他有更亲密的相交。我们已经坐在上帝的家门口了,他邀请我们进入筵席大厅,与他一同坐席。愿我们不要拒绝这荣誉!在神的殿中,有一些密室正要向我们开启,耶稣呼唤我们进入,愿我们不要后退!
我们是甜美之主耶稣的可怜爱人,不配作他的仆人,更不配作他的新妇。然而,他将我们升高,成为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我们藉着荣耀的婚约,将要成为荣耀之主的新妇。这是真爱,也是不被拒绝的爱!
让我们不要做愚笨的孩子,不要拒绝他的慈绳爱索,大胆迎向他的爱吧!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你对我们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感谢你为我们舍了自己的生命,以宝血重价将我们从魔鬼撒但手中赎回;感谢你赐给我们生命的丰盛,让我们无论面对何境遇,都有喜乐平安;感谢你在我们软弱灰心的时候,仍然用慈绳爱索牵引我们,让我们不至失落。主啊,愿你的儿女抓住你的每一个应许,得着你话语的能力,在凡事上得胜有余!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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