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2:28-29】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28-29节讲到,若一个男子玷污了尚未许配给人的女子,必须寻找积极的解决方法,也就是向女子的父亲支付五十舍客勒银子的聘金,迎娶那女子作合法的妻子。那被玷污女子的父亲若拒绝将女儿许配给他,男子照样要支付聘金,只是要放弃与那女子结婚。
我们要留意,这个做法并不是认可婚前性关系,而是要求男子不可逃避责任,必须“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男子没有不娶的权利,但女子却有拒绝的权利(参出22:16-17)。
这个过程虽然不美,但神看重婚姻,是上帝神圣的创造,上帝注重性关系带来的男女联合的事实。神是公义的,他要保持这种联合,而不允许人作情欲的奴隶,不能逃避责任。
当然,这是旧约律法时代,神在他的选民以色列人中所设立的规条。其中的原则是,性关系只有在婚姻中才是被祝福的,在婚姻关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在神的眼中都是淫乱,是神所恨恶的。人若是违背了神的法则,一切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在当代社会中,一个女子如果被人强暴,不太可能采取经文中所说的处理方式。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女性应当如何尽可能保护自己,不要进入容易被侵犯的环境;如果是恋爱双方,如何守住婚前守贞的底线,并使自己将来的婚姻能保持在神所祝福的情形之中。我们需要断开世俗罪恶的做法,分别为圣。
亲爱的弟兄姊妹,现今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婚前性行为愈来愈普遍,作为基督徒,在这方面应有什么态度?教会对于圣经婚姻法则的教导,你是否遵行?如果你已为人父母,要怎样教导自己的儿女树立正确的两性观、婚姻观?
【默想】
耶和华啊,你是掌管一切的神!人犯罪造成恶果,只能自己承担,但是你仍然有怜悯慈爱,盼望儿女回到蒙福的轨道。你所设立的律法,是要人警醒,不要任意妄为,而是看到违背律法的可怕后果,能约束自己不要犯罪。人做不到完全不犯罪,但你记念那些愿意谨守遵行你话语的人,保守他们不做得罪你的事,行在你的祝福之中,归荣耀给你! 祷告奉耶稣的名。阿们!
【以赛亚书43:24】“你没有用银子为我买菖蒲,也没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饱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恶服劳,使我因你的罪孽厌烦。”
到圣殿敬拜的人,通常带着有香气的礼物,烧在神的祭坛上。但是堕落的以色列人,自私地扣减向主的还愿祭物。这事证明了他们的心,向着神和他的殿是何等冷漠!
经文中所记载的指责,“你没有用银子为我买菖蒲,也没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饱足”,是否会偶尔(甚或经常)扎你的心?那些生活贫苦但信心丰富的人,并不因礼物菲薄而少得神的悦纳,因为他们是将自己的所有都向主献上了。你有没有将应献之份给主?还是觉得自己只有几个小钱,而没有投入神的库房?反之,有钱的基督徒应该感谢神托付给他的财富,但也不能忘记他的重大责任,“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参路12:48)。
基督徒啊,你是否明白,我们所必须给主的份,是按着你所得的而定?耶稣为我们流血,我们应当献什么给他?我们,以及我们所有的,都是他的,因为他以生命买赎了我们,我们怎能继续按自己的意思去行?给他更多的供奉,给他更多的爱吧!
赐福的耶稣啊,世上最昂贵的礼物,也不足以回报你的无比大爱;然而,你以欣喜来接受我们最小的,却是带着诚意献上的爱之礼物!你接受我们微小的勿忘我花,视为无限珍贵,就如孩童带了一束野花呈献给母亲一般。但愿我们永不对你吝啬!从此时开始,希望我们不再因拒绝向你献上爱的礼物而听到你说:“你没有用银子为我买菖蒲,也没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饱足”!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你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爱我们,为我们连自己无价的生命都舍弃,要将一切信你的人从魔鬼撒但的手中赎回。为此我再一次向你献上感恩!对照你的话语,我要为自己的行动悔改,因为当我要向你献上的时候,如果数额不小,又会吝惜不舍,忘了其实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主啊,愿你的灵时刻提醒,让我记得自己只是你的仆人,一切所行,都要寻求、遵行你的旨意,讨你的喜悦!感谢主!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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