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2:30】“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
本节经文是禁止与继母结婚或发生性关系的律例。近亲通奸是违背神创造秩序的罪,因此,摩西律法多次严禁(参利18:6-18;20:11-21)。
按着以色列的风俗,男子把衣襟覆在女子身上,象征婚姻关系(参得3:9;结16:8)。神不许人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因为这样做等于是侵犯了父亲的婚姻关系,使他赤身露体而蒙羞。因为继母已经与父亲有了联合的关系,父亲虽然不在了,继母的位份还在,做儿子的不能越份去破坏这关系,而连带地抵触了神的诫命。这样的事是双重的恶,是神看为可憎的,必须用石头打死,从民中把他剪除(参利18:8)。
从22章这些律法中可以清楚看见,神赐给以色列人非常高超的性道德标准。婚外情是非法的,不同辈之间的婚姻也是禁止的(参见利18:6-18中所列,禁止骨肉之亲通婚的详表)。
在这些律法规条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一些重要的含义:
- 婚姻关系是神所赐予的制度,也是神给人的美好计划。因此,必须全然严肃而郑重地看待它。破坏婚姻关系,等于破坏了与神所立的圣约。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 不道德的性行为,是外邦迦南人品德的表现,也是跟当地淫乱邪恶的异教风俗紧密纠缠在一起的。因此,神为以色列人制订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叫他们不可与迦南人一样行事,而要显出他们是神的子民,要处处追求圣洁。
虽然旧约律法的许多条文,其中的字句在今天不一定适用,但是我们作为基督徒,必须明白神设立律法的用意,是要他的儿女与世界分别,活出圣洁的生命。旧约这些律法,对你今天的生活有什么借鉴意义?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神儿女的样式?
【默想】
我们的天父,你为以色列人所设立的律法规条,看似与今天的我们不太相关,但是对于婚姻的神圣性,我们依然必须看重。虽然当今社会对于婚外性行为,或者一些有违伦常的现象持一种“包容”的态度,但是我们作为你的儿女,必须发自内心敬畏神,以神的法则为自己生活的原则,持守圣洁的生活,不负“基督徒”的名号。愿主保守看顾! 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腓立比书1:27】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
“行事为人”,包括我们生命的全部过程,和在世上的一切作为。
在希腊原文中,这个字强调的是公民的“行动”和“权利”。因此,神命令,我们的行为要“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像新耶路撒冷的公民,使基督的福音得荣耀。
福音原本十分简单,只是有时候被人为地变复杂了。今天,我们如何做到“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就是我们的仪式、言词、衣着和全部的行为,都需要简单化;我们所传的福音,只要传“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而不要加上太多人意的解读。这是美丽福音的中心内涵。
福音是完全真实的。基督徒的生命若缺少真理的珠宝,就失去光辉、毫无价值。
福音是没有惧怕的。弟兄姊妹啊,勇敢地向世人宣告真理吧!不论人喜爱与否,我们必须同样忠诚、不畏缩。
同时,福音也是十分温柔的。请注意福音的基本精神:“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太12:20)让我们以温柔的言语和行动来赢得人。
福音更是无比的爱。她是神向失丧堕落的人所发出的爱之信息。耶稣基督向他的门徒发出最后的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约13:34)但愿在圣徒之中,有更多的爱和更强的合一;但愿向那些最恶劣、最卑贱的灵魂,有更多的温柔怜悯!
我们必不能忘记,基督的福音是圣洁的。她永不接受罪恶,唯有经过赎罪,才能得赦免。
如果我们的生活要与福音相称,就必须规避每样阻挠我们完全顺服基督之事。为了他、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他人,我们必须日复一日,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基督标杆直跑,使我们行事为人与他的福音相称!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你在升天之前赐给圣徒的大使命,是叫我们要去,向普天下传福音,使万民归向你,作你的门徒。主啊,我们承接了这使命,不但要用口向人传扬福音,更要用实际行动来活出蒙福的生命,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立定心志在你里面站稳,靠着主,不被魔鬼撒但摇动,才能真正把福音传到四面八方。愿主赐智慧能力,愿主的灵与我们同去!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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