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3:15-16】“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里,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里与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负他。 ”
“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里,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这条例所指的是一个非以色列人的奴仆从残酷的迦南主人那里逃出来,因为受到主人的残酷虐待,为保性命而冒险逃脱。此时,以色列百姓应该担当逃城的作用,为这些奴隶保障生命的安全与安息。这与那些误杀人者享受逃城的保护是同样的道理。
而关于神的选民希伯来人作奴隶的条例,申命记15章提到:他们服侍主人六年,第七年即可重获自由,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并且主人应当善待他,又要在他离开时厚赐物品给他。如果今天的经文所讲的是有关希伯来人奴仆,我们也可以推论,即便同为神的儿女,在以色列中也有人不遵从神的法则,主人会恶待仆人,因而造成奴仆必须逃走来保全性命。故此,这条例要当地的人接待他,“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负他。”
不论这一条例是针对哪个民族,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神爱惜顾念一切困苦的人,也赐恩给受压迫的人。这实在是可信的,是圣经一贯的原则。
从灵意上来理解,一个人因受逼迫而选择逃离原来的主人,就像我们从前因犯罪而在罪的手下作奴仆,而今因着福音脱离了撒但的手,进入主耶稣为我们预备的逃城,迁入神爱子的国度,有教会接纳我们,与弟兄姊妹一同享受生命之恩,一同服事主,我们是何等有福!愿我们珍惜自己所在的教会,与基督、与肢体有亲密的连接,也一同用神的爱来接纳那些同样从仇敌手中逃脱、进入光明国度的家人。
同时,圣经也要我们关心我们身边各种受苦的人,正如耶稣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等等,这样的事,我们如果做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人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参太25:35-36)。这些都是我们基督徒服事人的机会,是在完成福音的使命。亲爱的弟兄姊妹,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默想】
我们的天父,你的爱是何等浩大,你愿意被掳的得释放,受压制的得自由,并且你也为他们预备地方,让他们有容身之处。主啊,今天我再次为你的恩典来向你献上感谢!你是那样爱我,赐给我生命,使我得自由,并且还要更丰盛!愿你的灵时时鉴察、常常引领,让我真正活出得救的样式,也愿伸出手去扶助有需要的人,为福音多结果子! 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罗马书6: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基督徒啊,你怎样对付罪恶?罪岂不是已经让你付出足够代价了吗?被火烧伤的孩子啊,你将继续玩火吗?你若曾陷入狮子口中,还敢再跨入狮子笼中吗?你被古蛇害够了吗?它已毒害过你一次,你还敢在毒蛇的洞口嬉戏,或再将你的手置于眼镜蛇的穴上吗?不要再如此愚蠢了!
罪给你任何真正的快乐吗?你在其中找到实在的满足吗?若是如此,你可以回到原来的污泥坑中,再度带上锁链。罪会以谎言迷惑你。基督徒啊,不要再陷入网罗中了!得自由吧,让以往受捆绑的痛苦记忆阻止你重堕罪网之中!
罪与上帝永恒之爱的计划是背道而驰的。上帝愿你纯净圣洁,不要违背你主的目的。基督徒永不可能犯罪却不付代价。过犯能毁灭我们心思的平静,妨碍我们与耶稣相交,拦阻我们的祈祷成就,使我们的心思蒙上黑暗。因此,不要再作罪的奴仆了!每当你犯罪,你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6:6)。想到这一点,你能承受得起吗?
你若陷入任何罪中,主以此警诫将你救拔,免得你越陷越深。重新回到耶稣面前吧,他并没有忘记对你的爱,他的恩典依旧。带着眼泪和悔改到他的脚凳前来吧,你将再次被他接纳,安然进入他的怀中!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为我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生命来作我犯罪的赎价。从我接受你的那一刻起,我的旧人已经与你同钉十字架,那个会犯罪的我,让我看它是死的;也让我向着主耶稣基督,看自己是活的,因为我是住在主里面。主啊,愿你的灵时时提醒,让我记得自己的身份,不再作罪的奴仆,而要活出你在我里面的生命,让你因我而喜悦!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