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4:16-18】“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
今天的经文讲到两个方面的内容,都与“公正”相关。
唯有神一位是完全“公义正直”的,所以人的一切判断,只能以神的话语为依据。
首先,律法规定:“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一个人的罪影响他人的前途甚至性命,在中国古代,这叫“株连”或“连坐”。但是上帝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也不屈枉正直,他也不因一个人的罪而将审判延及旁人,没有人要为另一个人的罪而被杀,即便是至亲也不因此而获罪。这是上帝的公义与慈爱的完美体现。
但是,按人的做法,会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罪,而将全家都孤立,或者要全家人一同来帮他承担罪责?作为基督徒,我们应当如何运用神对待以色列人这种处事分明、不感情用事的原则?
而神要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以色列人“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被埃及人欺压,投诉无门,幸而“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他们才脱离悲惨的命运。如今情况转变,昔日的奴仆成了迦南美地的主人,拥有了神所赐的产业,所以神吩咐他们,理当饮水思源,秉承神待人的慈心,善待那些陷于困境中的人们。神怎样看顾他们,他们也当同样怜悯看顾身边孤苦无依的人,这才配得上称为神的选民。
我们也是在世上寄居,当我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这世界的王撒但的奴仆,受苦受罪;如今因着神的救赎,我们成了心灵自由的人,反过来应当怎样对待那些仍然在黑暗中孤苦无依的人?
【默想】
我们的天父,唯有你是圣洁公义,你的审判完全正直,按着你的心意,人只会因为自己的过失而承担后果,而不必为别人的罪恶买单,这真让我心里如释重负!但是我要留意,自己会不会有时错怪别人,或者将一个人的错迁怒于他的家人,愿我警醒,持守你的法则,凡事照你所喜悦的而行! 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但以理书9:8】主啊,我们……因得罪了你,就都脸上蒙羞。
对罪的沉痛感和对罪的清楚认识──罪的痛苦和应受的惩罚──使我们在宝座前俯首跪下。
我们做了基督徒以后,仍然犯罪:虽然我们蒙受丰富的祝福,但却忘记恩典;我们虽然得着极大的恩宠,却没有按着应尽的本分结出果子来。基督徒若回顾以往,谁能不赧颜,为自己的罪羞愧?
得救以前的日子要被宽恕、被忘却,然而,从那时起,我们如果还犯罪,就又得罪了光、得罪了爱──那光已渗透入我们的心志,那爱使我们在其中欢乐。一个未蒙饶恕的罪人,因过犯所付的代价,和被神亲自拣选、已经与基督相交的人,因犯罪而付出的代价,相比较之下,后者肯定更为沉重。我们当如何警醒呢?
请看大卫!许多人会谈他的罪,但是,请看他的痛悔吧!听他破碎骨头的声音,似乎每根骨头都发出忧伤认罪的呻吟!请看他的眼泪滴落地上,请听他沉痛的叹息,伴随着他弹奏的轻柔乐声。我们犯了罪,让我们寻求忏悔的灵。
再请看彼得!我们常常谈论彼得是否认他的主,但请记得,他“出去痛哭”了(参路22:62)。我们是否曾经不认我们的主,后来却以眼泪哀伤?我们这些罪,无论是做基督徒以前或以后,若非神亲自怜悯,都将使我们被送至不灭的火中。
为罪向神下跪敬拜,赞美那拯救你的恩典、赦免你的仁慈,和饶恕你的大爱吧!
【祷告】
公义信实的神,若是按着人的罪来审判,没有人能在你面前站立,我们最后的归宿都是琉璜火湖。但是主你有恩典、有怜悯,从罪中将我们救拔,使我们脱离灭亡的命运,主啊,我再次感谢你!如今我因着重生,里面有一个不会犯罪的生命,让我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不要再体贴这取死的身体,不要因犯罪而蒙羞,乃要体贴圣灵,时刻与主同在,得着更丰盛的生命!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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