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5:11-12】“若有二人争斗,这人的妻近前来,要救她丈夫脱离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体,就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她。”
今天的经文讨论的似乎是一个令人尴尬的话题,但是在字句的背后,精义仍然是:“人的不洁和不义必须从神眼前除去”。
不管人有什么自以为最正当的理由,在神的眼中,不洁仍是不洁、不义仍是不义。人的辩解没有用处,谁都不能改变神的性情和神的标准。
“若有二人争斗,这人的妻近前来,要救她丈夫脱离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体。就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他。”律法规定,若有妇人为了帮助身陷困境的丈夫而抓住其他男子的生殖器官,就当毫无顾惜地重重惩罚她。
的确,她是为了保护丈夫而如此行,但是为什么不要顾惜她呢?简单地说,就是她不该抓别人的下体,这是有失体面,也是不贞洁的行为;从“传宗接代”的角度来看,这是严重威胁男子生殖功能的不可饶恕的行为,甚至是可以致人于死的动作,这在神眼中是恶,也就是“不义”。
不错,她是爱她的丈夫,但要爱也不能损害公义与圣洁;她不想自己的丈夫受害,那么,也不要伤害别人,因为那人也有妻子。这样的爱是自私的爱,若真的致人于死,那更是叫人陷在不义里。神不欣赏这样的爱。
神要我们的言行举止圣洁端庄,不要效法外邦人。《以弗所书》 5:8-12说:“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想过,妇人在情急之下的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原来在神眼中看为如此严重,因为它反映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和生命。今天我们的言语行为,若是按上帝圣洁的标准来看,有多少会令我们羞愧?我们该如何警醒?
【默想】
圣洁公义的主耶和华,今天我来到你面前,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随意的不洁言行来向你认罪悔改。很多时候我甚至没有意识到,原来这些罪在你眼中是如此严重,这些不洁不义必须从我生命中除掉。求主的灵提醒、引导,让我看到从前不留意而得罪你之处,时刻警醒,让我的心思言语行为都在你的圣洁上有份!我的一举一动都留心自己的见证,能在凡事上荣耀你的名字。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罗马书8:23】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圣徒,是神的儿子。但是,得儿子的名分,并没有明显记号,也没有公开的宣告,除非藉着某些道德上的特征,否则,别人就看不出这身份。
罗马人可以领养孩子,并且私下养育他一段长时间。当孩子的罗马身份被合法认可时,才进行第二次的公开领养。这时,领养的孩子要脱去旧衣裳,他的父亲会给他穿上合于他身份的新衣。
今天,我们仍然穿着亚当后裔的血肉之躯,我们尚未穿上合于天国王族的盛装。“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约壹3:2)但是,我们知道,当主耶稣再一次显现的时候,他是“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
一个出生于社会低层的孩子,被一位罗马高官领养时,他会对自己说:“我渴望被公开领养的日子到来,那时我将脱除这些乞丐的衣服,穿上成为贵族阶层的华服。”我们今天也要如此。我们在等待穿上适当的服装,显明自己是上帝的儿女。
我们是年青的贵胄,尚未戴上冠冕;我们是年幼的新妇,婚娶之日尚未来到。我们的喜乐,如同涨满的地下水,期待有一日如喷泉般涌出,直喷天上。我们的灵发出叹息,要将它向世人显明。让我们盼望等候那一天吧!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将自己的生命舍弃,在圣灵里重生了我们,使我们的生命有了你的形像,虽然仍然生活在地上,但是我们可以显出天上的样式,行事为人有了神儿女的模样。主啊,我们最大的盼望,乃是有一天我们的身体得赎,到那时,我们就不再哀叹自己还会犯罪,我们就完全不受罪恶捆绑,那是何等美好!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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