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7:14-19】“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摩西吩咐百姓在立约的同时宣告“祝福”与“咒诅”,因为“祝福”与“咒诅”是律法的两种功用,正面的功用是引导人到神面前去享用祝福,负面的功用是成为人在神面前受审判的依据。罪恶使人落入咒诅之下,也就是在律法的审判之下。
人对神话语的态度只有两种:一种是顺从,一种是悖逆,没有任何中间地带;而结果也只有两种:一种是“祝福”,一种是“咒诅”,没有任何中间地带。人若不肯接受“祝福”,就只能接受“咒诅”;拒绝“祝福”的人,就活在“咒诅”里。
27章后半段,具体列出了受咒诅的许多情形,大致与十诫中的“不可……”相对应。
今天我们先来思想第一部分,包括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与人的关系:
首先是与神的关系。利未人向以色列人重申:不可制造偶像。这是忌邪的神所恨恶的。
然后是与人的四种关系:‘轻慢父母的,挪移邻舍地界的,使瞎子走差路的,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这样的人,必受咒诅。这些情形在《利未记》和《申命记》前面的经文中大多数都有提到,概括地说,就是指那些不遵行爱人如己的命令、自私贪婪骄傲的状况。虽然这些律例是旧约的内容,但是神的心意没有改变,今天让我们思想,神的要求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实际意义,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应当怎样做到孝敬父母、友善待人、怜悯贫穷、诚信正直,顺服神的命令,以此来回应他的爱。
【默想】
神啊,你爱世人,不愿人落在罪的咒诅之下,因此列出许多的条例,要你的百姓警醒,不要因为犯罪而自取咒诅灭亡。主啊,你知道人的本性,不认识真神,倒要为自己造许多偶像;受了神的恩典,转身却不能同样对待别人……愿主的告诫能进入人的心,使人专心寻求神、亲近神,脱离咒诅,得享祝福! 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约伯记13:23】我的罪孽和罪过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
朋友,你是否曾想过,百姓的罪孽有多么重呢?请想想你自己过犯的严重性。
即便神儿女中最圣洁的,在生活中也有多少罪过啊!将每个人的罪乘以蒙拯救的人数,还“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启7:9),你就可以对那么多人、那么大的罪有一些概念,而耶稣就是为这么重的罪流出了他的宝血。这么一来,我们对如此多的罪所需付出的伟大救赎就有较正确的观念了。
那是神唯一,也是最爱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他是神的儿子,天使将他的冠冕掷在他脚前,天上所有的合唱交响乐环绕着他荣耀的宝座。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然而,他却成为仆人的样式,被鞭打、被刺伤,被压碎、被撕裂,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
除了神儿子道成肉身的宝血以外,别无他物可以赦免我们的过犯。人的头脑无法估量这种神圣牺牲的无限价值。神百姓的罪恶是如此重大,要除去这些罪的赎价更是无法测算。因此,罪虽如洪水汹涌,回忆过去让人痛苦,但是,圣徒能站在伟大圣洁神的发光宝座前,大声说:“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罗8:34)。
对于基督徒来说,虽然回顾他的罪使他充满羞耻和悔恨,但他却可以此来表明神怜恤的伟大。罪如黑夜,但是神之圣爱的明亮晨星,在其中散发着安祥的光辉。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为我们舍命,让我们得以回到父神面前,得以称为他的儿女。我们的罪,无论多大,都被你的宝血所遮盖,不再被父计算;无论多小,也不能忽略不计,以为在圣洁的父眼中可以逃过。主啊,感谢你为我所做的,愿你的灵时时提醒,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让我常常向你认罪悔改,并且靠着圣灵可以不再重复犯罪,作光明的儿女! 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文章评论